关于做好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01月08日 00:00浏览次数:

各院、系、部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2〕2号)精神,十二五期间,原有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精品课程需进行改造、转型、升级,遴选建设成为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,为做好我院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对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内涵理解

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,以课程资源系统、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,经过国家、省、校三级建设,形成多层次、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,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。

全体教师应积极学习领会《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》、《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》及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了解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目标、任务、要求等。

二、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任务

各教研室、各院系制订十二五期间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计划,要注意课程建设的结构,国家级、省级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梯次合理,并有一批在建课程储备,计划要具体,可实施性强。学院全面统筹,分步组织实施,建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任务。

1、以课程组、教研室为单位,完成现有省级和院级精品课程的改造、转型建设。

2、在院级精品课程改造的基本上遴选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,在此基本上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。省级精品课程改造转型后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。

3、积极推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和立项工作。所有已开设课程均可在仙桃职业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平台上建设,立项申报时提交申报书及网络课程。

三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内容及资源要求

(一)内容要求

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、基本概念、基本原理、基本方法、基本技能、典型案例、综合应用、前沿专题、热点问题等内容,具有基础性、科学性、系统性、先进性、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,严格遵守国家安全、保密和法律规定,适合网上公开使用。

(二)资源要求

结合实际教学需要,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,以课程资源的系统、完整为基本要求,以资源丰富、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,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。

1.基本资源。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,包括课程介绍、教学大纲、教学日历、教案或演示文稿、重点难点指导、作业、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。

2.拓展资源。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,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,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,较为成熟的多样性、交互性辅助资源。例如:案例库、专题讲座库、素材资源库,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、演示/虚拟/仿真实验实训(实习)系统、试题库系统、作业系统、在线自测/考试系统,课程教学、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。

四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时间安排

1、2013.1—2013.3.31前完成原有省级、院级精品课程的改造、转型建设及课程网站建设工作。

2、2013.4.—2013.5从原有改造转型的院级精品课程中组织遴选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(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申报工作以省厅通知为准)。

3、2013.1—2013.11各院系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开展课程建设,在仙桃职业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平台上上传课程资源,制作课程网站和申报网站。2013.12下发立项申报通知,根据评审要求及标准立项评选2013年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。

教务处

2013年1月4日